环境部28日表示,将从12月31日开始,要求有机废弃物资源量大的企业转换为沼气生产企业。
根据环境部的《沼气法》,产生畜禽粪便和食物垃圾等有机废物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将被要求以沼气的形式生产。
沼气是一种气态可再生能源,由农业废弃物、植物材料和粪便等原材料产生,可用于以天然气为动力的车辆。
对于生猪数量在2.5万头以上的养猪场、每天处理100吨以上的畜粪处理设施、每年利用1000吨以上的厨余垃圾处理场,将实行生物气化义务。
根据已收集的有机废物可以产生的最大沼气量,到2045年,公共和私营企业必须生产高达80%的沼气。政府运营的工业首先有义务在2025年之前生产高达50%的沼气,并在2045年之前稳步增长。到2026年,私营企业必须生产10%的沼气,并在2045年之前稳步增长。
如果有义务生产沼气的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生产目标,将被处以罚款。但是,企业也可以通过委托生产、正在建设沼气工厂、遭受自然灾害等方式免除处罚。
环境部还补充说,将扩大对民间企业的沼气生产和利用的支持。到2024年为止,将支持8个地方自治团体建设沼气工厂,并对有义务生产沼气的民间企业提供安装费和运营费等补贴。到2023年为止,统一部只支援了4个地方自治团体。
环境部还表示,将在韩国环境公社设立沼气中心,并从2024年开始到2026年为止,为有效开展沼气生产和利用相关工作,将运行综合信息系统。
环境部水环境政策科科长金钟烈表示:“随着《沼气法》的制定,扩大利用有机废弃物资源生产沼气的法律基础已经完善。”
“从明年开始,我们将全力支持有义务生产沼气的企业,使沼气生产活跃起来。”